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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能源澄清外界疑點 完全獨立經營主體全面接管 租金如期支付、案場絕未轉售
【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有關新和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漁電共生案場之養殖戶租金、投資主體及營運接管等事項,新和能源強調為避免外界將新和能源開發與誠新集團混同,新和能源表示對於誠新集團已全面終止委託並收回自主管理;對地主與養殖戶租金發放皆有據可查,新和能源股權架構完整穩定,絕無出售或移轉第三人,並全力配合市府查核、推動復養與修繕。

▲新和能源澄清外界疑點 完全獨立經營主體全面接管 租金如期支付、案場絕未轉售。(新和能源 提供)
新和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發新聞稿澄清表示,公司已切斷過往執行不力影響,專案團隊直接進駐掌控全盤進度
針對近日媒體報導及議會質詢關切之「新和專區」案場議題,新和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特此澄清,新和能源為獨立之專案投資與營運主體,與誠新集團係屬不同之法律主體。
過去誠新集團僅受託負責開發與工程執行,因執行情況不佳,新和能源目前已全面終止其執行角色,改由新和能源經營團隊直接接手統籌與管理。新和能源強調,絕不因過往爭議退縮,將以負責任的態度統籌資源,確保專案推進方向明確合規。
對於外界關心之「積欠地主及養殖戶租金」疑慮,新和能源明確指出,新和能源依相關契約應負擔之租金均持續辦理支付,絕無欠款情事。
為化解外界疑慮,新和能源已向臺南市政府及主管機關提交完整之地主與養殖戶租金支付明細及銀行整批匯款憑證,公開透明接受檢驗。經營團隊亦同步走訪在地,傾聽地主與養殖戶聲音,保障在地夥伴的長期權益
針對外界盛傳案場已「出售」或「轉讓予其他光電業者」之說法,新和能源聲明該等傳言與事實嚴重不符。該案之投資主體及相關專案公司投資架構完整,從未轉售予任何第三人。
新和能源說明,這次調整僅係將過往委外執行的專案事務收回,改由公司自行整合團隊執行。相關資料完全有經濟部所發的公司變更登記與股權架構資料已陳報主管機關備查,證實公司深耕案場、永續營運的決心。
對於過往施工及營運期間產生的各項歷史遺留問題,新和能源採取「不放任、不切割、主動解決」的態度。目前公司已重新整合工程修繕、抽水排澇及專業養殖資源,並積極拜訪地方養殖專家與相關團體,研議結合在地經驗的合作模式。
新和能源表示,未來將持續密切配合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經發局等相關主管機關之查核與輔導,以高標準落實各項改善及補正作業,讓案場重新發揮漁電共生兼顧「養殖產業」與「綠能發展」的雙重價值永續經營。